国卫科教发〔202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规范临床研究管理,提高临床研究质量,我们研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2024年9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上一条:关于公开征求《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4年) 下一条: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2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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