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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患者转科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医疗组长、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主管医师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科理由,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并在转出记录中体现,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书写转诊交接记录单,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完成转诊交接记录单,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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