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山东省2016年11月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通报》,《通报》提示:目前,我省已进入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冬季高发季节,公众尤其是畜牧从业人员、畜产品加工人员和兽医应高度警惕,注意防护。
防病信息提示
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变态反应性人畜共患传染病,是乙类传染病。
1.临床症状
主要表现为发热、多汗、乏力和关节疼痛。男性病例可伴有睾丸炎,女性病例可见卵巢炎。多汗是布病患者主要症状之一,体温下降时更为明显,常可湿透衣裤。由于乏力症状在布病的表现比较突出,此病也称为“懒汉病”。关节疼痛多呈游走性,主要在大关节。累及单核吞噬细胞系统,出现网状内皮、泌尿生殖、神经、呼吸、血液和心血管等系统、器官的炎症变现。慢性期容易被误诊。
2.流行特征
带菌和患病的羊、牛既是动物布病的主要传染源,也是人类布病的主要传染病。人主要通过破损皮肤黏膜直接接触染疫牲畜及其污染物而感染,也可以通过消化道、呼吸道传播,本病不人传人,经规范治疗完全可以治愈。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各年龄组人群对布病普遍易感,由于青壮年接触病畜机会比较多,感染率比其他年龄组高。人体经感染获得的免疫力是有限的,可以发生重复感染。
3.防控措施:
(1)加强传染源管理。养殖户要做到科学养殖、规范屠宰、加工,圈养家畜。养殖区与生活区要分开,按时清楚粪便,定期消毒,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通风和干燥。对家畜进行免疫和检疫,严格控制病畜流动,避免患病和未患病的病畜混养。对病畜要集中焚烧和深埋,不能随意丢弃;病畜的流产胎儿、排泄物、乳制品、肉、皮毛以及被污染的场地、皮毛收购地等要严格消毒,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2)加强职业防护。牛、羊等畜类养殖户以及从事畜产品运输、屠宰、加工、销售从业人员要加强布病防治知识学习,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技能,规范屠宰、加工、交易行为,做到不买卖病畜,不接触、不剥食病死牲畜,在采血、接产、饲养、挤奶、剪毛,屠宰以及加工皮、毛、肉等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戴好乳胶手套、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个人消毒处理。
(3)注意个人和家庭卫生。要尽量减少与牛、羊、猪等牲畜的接触,减少被感染机会。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或被布氏菌污染的食物,尤其是生奶及各类生奶制品,牛羊肉要煮熟后食用。
(4)发现病例及时就医。有羊、牛等动物及其制品(肉、生奶、皮毛等)接触史,尤其是畜牧从业人员、畜产品加工人员和兽医等职业人群,一旦出现发热、多汗、乏力、关节疼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前往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进行诊断和治疗。选择多西环素、利福平等抗生素,坚持足量全程治疗,防止由急性转为慢性,减少复发。治疗期间适当增加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提高抵抗力。
(5)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医院各临床科室如泌尿科、生殖科、消化科、血液科、骨关节科、风湿免疫科、神经科等科室,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请及时与公共卫生科联系进行检测以便进一步确诊。
公共卫生科 胡冬梅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