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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 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第二轮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 浏览次数:

各科室:

现开始2021年度第二轮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山东省内单位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省外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

二、登记流程

1.成果登记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填写完整后导出电子版文件。

2.将电子登记系统整理导出的电子版压缩包、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tyfykyk@163.com。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者重大项目需填写科技成果转化表(附件2)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3),以电子版格式一并报送。

三、填写要求

1.成果概况、立项情况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

2.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以不用填写。

3.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必须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四、截止时间

请务必于2022年1月28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科研科。

附件:1: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2:公示函格式;3: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4:成果评价委托说明

科研科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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