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针对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20-in-1 test)技术,采购样本采集耗材。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采购项目: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样本采集耗材
三、样本采集耗材规格:
(一)病毒采集管。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管体透明,可视度好。采集管高度(12.5±0.5)mm,容量企业定标20-30ml,内含11-12mL胍盐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保存液。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二)采集拭子。宜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3cm左右,易于折断。
四、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7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有参与意向的公司填写《附件一:公司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yfyzbb@126.com进行报名登记,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yxzbb6236472@126.com,审核通过后为报名成功。
五、谈判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至9:10(北京时间)之间,将《附件二:报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yfyzbb@126.com,不按此规定时间发送报价表的公司报价无效,以指定邮箱显示收件时间为准。
★本次谈判为一次性报价,资质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1年(签订合同后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可终止合同)
七、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本项需提供网站截图。
3、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报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八、咨询电话:0538-6236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