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入收藏

院务公开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制冷机及冷却塔维保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次数:

我院中央空调机房两台螺杆制冷机,制冷量为100万大卡/台,配套2台冷却塔及附属设备。该项目预算金额为9.0万元,服务期限1年,现邀请有意向的公司进行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采购项目:制冷机及冷却塔维保项目

三、服务需求

按照机组要求正常保养更换一次油过滤器、补充润滑油(更换润滑油除外)、清洗两器(保证两器换热温差小于2℃)、换热铜管检查,冷却塔维保及填料清洗更换填料材料费除外,供冷运行季节前须进行各项检查和准备,及运行期间的应急维修工作。夏季制冷运行季每月2次巡检,做好相应记录。重大活动时配备专业人员一名全程监控机组。维保单在合同期限内为采购方提供免费人工服务。

(一)技术要求

1、在合同期限内对机组进行维保、调试和试运行,确保每台冷机组处于随时供冷运转的准备状态。

2、维保单位应事先向甲方提交维保工作计划、维保内容、日程安排进度表和责任人等详细资料,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以备双方相互配合并按期检查。

(二)供冷运行季

供冷运行季节须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和准备,以确保机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1、检查压缩机润滑油系统的下列各项:根据需要更换润滑油、油过滤器;检查油泵、密封和油泵电机;检查加热器;检查所有其它的油系统部件,如油过滤器和电磁阀等。

2、检查系统的下列各项:进行泄漏检查,找出泄漏处并进行修理;按要求补充制冷剂;检查制冷剂循环,确认处于正常平衡状态。

3、检查和测试所有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安全停机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检查所有接线端是否正常,并拧紧。

4、检查启动器的运行;

5、检查保养水系统(包括冷却水、冷冻水系统及其配套的水泵、水流开关、冷却塔、阀门等);

6、检查调整微电脑控制中心的设定值;

7、启动冷水机组,检查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每月对所有机组进行两次例行检查,调整机组参数至最佳状态;

8、根据运行记录,分析处理机组问题,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运行调整建议,保证空调冷水机组正常运行。通过维护保养,延长主机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的年度运行费用、更新改造费用;

9、提供检修保养报告。

(三)应急(紧急)维修

1、运行期间,维保单位在接到甲方的应急(紧急)维修电话或通知后,维保单位维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2、在开始应急(紧急)维修前,维保单位必须对故障性质和责任进行认定,对维修可能产生的材料、费用进行预估,书面报甲方批准后进行修更换,在甲方未书面批复之前采取的任何更换材料的措施,由维保单位负全部责任。

3、应急维修结束,在恢复正常运转以后,维保单位应出具故障分析报告,确属维保单位责任范围的造成的损失应由维保单位负责,并赔偿所有直接损失。

(四)维保材料与配件

1、所有维保工具、维保内容中所列的正常维保易损易耗配件及工作所需的消耗材料均由维保单位负责,费用不再另计;维保单位正常维保更换下的零配件均交甲方处理。维保单位更换一次油过滤器、补充润滑油(更换润滑油除外)、清洗两器(保证两器换热温差小于2℃)、换热铜管检查,冷却塔填料清洗更换除外

2、维保单位向甲方提供配件的价格清单,单价200元以下配件免费提供。

3、维保单位提供的任何配件或零部件,必须是原厂正牌产品,均需要提供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原包装、产地证(必要时),不得分装分拆,不得以次充好。

4、配件需由甲方现场确认后才能安排更换,如系维保单位维保不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维保单位负全责并无条件更换直至恢复正常。

(五)维修记录

1、维保单位按计划对空调冷水主机进行相应的维保或应急故障处理后,应逐台填写对应的各类记录表,并由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全年维保结束前,维保单位应逐台向甲方提交年度维保总结报告、主机频繁故障分析报告、机组调试报告和今后全年运行建议要点、各台机组需要注意的特殊事项等书面资料以使甲方确定下一年度维保或大修计划。

3、不论何种形式的维保或修理,维保单位进场和退场时必须与甲方人员进行设备状态的共同检测和责任交接并留下书面记录;维保单位人员例行现场巡检时由甲方人员陪同。

)维保工作的管理

1、甲方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配合、检查、监督和验收。

2、维保过程每一个节点都必须经过甲方人员的现场确认,未经许可进入下一程序属无效工作量。

3、甲方有权对维保单位的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4、若维保单位未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经甲方一次书面提出而不见改进且影响甲方正常运行时,甲方有权另请其他维保单位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5、维修人员必须是具备多年保养经验人员。

6、维保单位维保前应根据甲方设备(或系统)的实际状况编写维保计划、维保方案、日程安排进度表和现场负责人等,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确认。

7、正常运行期间,维保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与甲方保持沟通,要求电话24小时不关机,保证电话通畅。

8、维保单位在正常处理或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切实注意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其后果完全由维保单位负责。

9、不论何种形式的维保或修理,维保单位进场和退场时必须与甲方人员进行设备系统状态的共同检测和责任交接并留下书面记录;维保单位人员例行现场巡检时均应由甲方人员陪同。

10、维保单位每年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四、资质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维保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维保能力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咨询电话:0538-6236478

六、报名时间:2023420日至425 日(8:00—17:00北京时间

七、报名方式:有参与意向的公司填写《附件一:公司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yfyzbb@126.com进行报名登记。

八、谈判时间2023 426  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医院后勤管理部办公室


上一条: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312手术间配套设备采购项目(4291)成交公告
下一条: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医技楼暨公共应急临床中心静配中心施工项目中标公告

版权所有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医院地址:中国.山东.泰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邮政编码:271000

健康服务电话:(0538)6229999  急救电话:(0538)6237120

投诉电话:(0538)6236450(工作时间)(0538)6236901(午、夜间及节假日时间)

投诉邮箱:tyfytsb@163.com

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