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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农合结算中心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07-01 浏览次数:

一、负责医保、新农合患者的材料收集、费用结算、资料整理及数据统计工作。

二、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患者的结算等待时间,做到当日出院,当日结算,

三、认真检查患者提供的结算材料及新农合病人身份核验书及医保证,确保人、证相符,。

四、每日结算完毕后,及时整理结算材料并分区、县保存。

五、每月末,根据各区、县医保及新农合管理部门要求汇总数据并填写相应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六、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汇总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

七、对各区、县医保及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材料时提出的问题应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八、熟悉医保、新农合政策规定,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热情服务,周到细致。

告知制度

一、科室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如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诊疗项目和药品时,经治医师要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在“自费项目使用审定表”中签字后施行,审定表应附在病历中。

二、对未告知而擅自使用目录外诊疗项目或药品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进行补偿的部分,由经治医师承担。

三、患者住院期间,科室每日为其发放项目齐全、内容完整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耐心解释患者或家属提出的疑问。

四、新农合患者出院时,科室应为患者提供结算所需的诊断书、出院记录、身份确认书等材料,值班护士检查患者材料齐全后,告知患者到新农合结算中心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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