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新的物价政策,顺应当前的物价收费形式,9月27日,我院召开2023年医保物价管理员培训会。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伯平主持会议,护理部、医保办、物价办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科室兼职医保物价管理员参加会议。
会上,物价办李海琦首先对医保局新下发的泰医保发【2023】41号文件进行传达,对其中变动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解析;随后医保办徐翠霞针对2023年1-8月份医保智能审核违规事项进行讲解;最后物价办李明副主任对当前物价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以及近期发现的物价收费问题进行具体说明。
通过本次的医保物价管理员培训会,不仅让临床医技科室学习到最新的物价文件及政策,按照规定及时调整相关计费,以确保收费的规范性,并且让大家意识到物价管理工作重要性,使各科室对当前的物价收费的形势更加了解,为更好地开展物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供稿:物价管理办公室 作者 :李海琦 摄影:马骁勇 编辑:和树芸
上一条:山一大二附院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下一条:我院召开护理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版权所有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医院地址:中国.山东.泰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邮政编码:271000
健康服务电话:(0538)6229999 急救电话:(0538)6237120
投诉电话:(0538)6236450(工作时间)(0538)6236901(午、夜间及节假日时间)
投诉邮箱:tyfytsb@163.com
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