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维保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我院燃气锅炉维保,现邀请有意向的公司进行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项目:燃气锅炉维保
三、预算金额:4万元,服务期限1年。
四、项目技术要求:
1、维保方每周至少三天来人巡查锅炉,每个月派技术人员对院方锅炉及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维保,每季度对院方人员进行锅炉房内设备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故障判断、故障排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保证院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锅炉和基本故障排除。
2、巡检、维护保养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检修、保养维护(燃烧机机体、燃烧器、燃烧头、点火电极、感光元件、风门、滤芯器、压力表、压力传感器、水位电极、水温探头、烟温探头、控制柜、锅炉附属设备等),并及时、详细填写维保记录。每月由维保单位出具维保评价表,并盖单位公章。
3、合同期内配合院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锅炉设备与安全附件、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定期检验及运行检验、报检等事宜。
4、合同期内维保方锅炉房设备出现故障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院方报修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赶至燃气锅炉现场进行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5、设备零部件损坏,乙方给予免费更换,零件和清洗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甲方提供。
6、维保方对院方燃气锅炉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运行标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其安全检测、维护保养的范围和内容、技术标准不得少于或低于国家相关规定。
7、院方技术部门依据国家规定的燃气锅炉安全运行标准、安全检测技术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维保方的工作质量进行验收。
8、维保方提供的零备件及材料须为原厂厂家(或为院方提供零备件的厂家)原装机组零备件并提供质量担保,保质期为三年(自更换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
9、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由于维保方人员违反国家燃气锅炉安全规范或工作失误导致锅炉损坏或其零配件损坏,维保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承担所损害的配件。
10、由于燃气锅炉已运行10年,且消毒供应中心(主要用汽部门)没有备用汽源,要求运行期间维保单位在接到甲方的应急(紧急)维修电话或通知后,维保单位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逾期将对维保方进行罚款。
五、资质要求:
由于燃气锅炉属于特种设备,维保方应至少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并提交≥2份相关锅炉维保业绩。
六、资格要求:
1、供货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法人签字或签章),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七、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6月27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
八、谈判时间:2025年6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报名方式:有参与意向的公司填写《附件一:公司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sydefyzbb@126.com进行报名登记。
十、谈判地点:后勤管理部办公室。
十一、其他:谈判现场提交前述要求的资质、报价单等纸质盖章版相关资料。
十二、咨询电话:0538-6236482 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