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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02-16 浏览次数:

为充分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近日,泰安市委、市政府发文通报了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情况。我院获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泰安、幸福泰安”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医院文化建设,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及各项事业发展均取得了新突破,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供稿:宣传科 作者:周苏 编辑:和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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