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我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培训,纪委书记张洪涛作专题讲解。院领导徐民、曹铭锋、肖强、王俊勤,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行管后勤科室正副科长参加了培训。
张洪涛从监察法起草的过程、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特别是涉及到广大医务人员的条款,张洪涛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探讨。
张洪涛指出,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张洪涛讲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国家监察全覆盖指的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并不是说所有公职人员都是监察对象。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公职人员,关键是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权力。公办医疗机构中,除了中层管理人员,其他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包括会计、采购、基建等岗位人员、以及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如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都属于监察对象。
张洪涛最后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敬畏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廉洁自律,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医院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努力为医院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供稿:纪委 作者:王俊英 摄影:马骁勇 编辑:和树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