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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新农合报销标准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次数:

1、 起付线:600元;

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血友病一个医疗年度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住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2、 封顶线:15万元;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3、 住院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计算累计报销;

起付线以上—10000元 按50%比例补偿

10000元以上部分 按55%比例补偿

4、 新生儿补偿:

不在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助政策,住院登记姓名为“某某之子(女)”,且母子两人最高补偿限额不超过当年封顶线标准。

5、 生育补偿:

正常分娩 700元

剖宫产 800元

上一条:单位概况
下一条: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个人负担费用在我院将分段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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