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程会诊项目
我院提供交互式远程会诊、远程心电图、远程影像会诊等服务项目。
二、交互式远程会诊工作程序
(一)请求交互式远程会诊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业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单位专业领导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传送至上级远程医学中心。
(2)传送的远程会诊资料须为电子数据格式,登录http://www.telemedicine.net.cn网站上传会诊资料。
(3)紧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4)确定会诊时间后,经治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学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5)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6)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7)做好病人的随访工作,并定期反馈给上级远程医学中心。
(二)接受交互式远程会诊工作程序
(1)远程医学中心收到远程会诊申请后,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患者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必要时请对方补齐资料或重新传送。
(2)根据病情或申请方提议进行分诊,选择和预约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过http://www.telemedicine.net.cn网站通知申请会诊方。必要时远程医学中心可以邀请其它单位有关专家共同会诊。
(3)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3天内安排会诊;紧急会诊应在12小时内安排会诊。邀请上级会诊中心专家或其它单位专家共同会诊时,可适当延长会诊预约时间。
(4)除紧急会诊外,会诊专家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会诊中心,会诊前5分钟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5)除紧急会诊外,会诊专家应在会诊前熟悉患者资料,做好会诊准备。会诊时专家应认真问诊,与经治医师逐项核对会诊资料,对关键性资料要在双方共享(讨论对话)方式下实时调阅,共同确认。
(6)会诊专家应注意会诊时与对方交流的语气,尊重申请方的疾病诊治工作。在病人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应注意提问方式,避免误解。
(7)会诊后专家按要求填写会诊意见。手写或计算机打印亲笔签名后,登录http://www.telemedicine.net.cn网站上传会诊意见,由申请会诊单位下载。会诊专家亲笔签名的原件由会诊中心归档保存。
(8)远程医学中心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和归档。建立统一标准的会诊病历数据库。
(9)做好病历的随访工作并定期反馈给会诊专家。
三、远程会诊收费
远程医学服务收费,我院参考泰安市医疗服务价格(泰医保发[2020]81号),制定本单位收取病人远程会诊费用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