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统一编号)
责任部门:社区医疗协作部
制定时间:2003年3月
修订时间:第一次修订2013年6月
第二次修订2018年5月
第三次修订2021年5月
一、社区医疗协作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
二、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环节,对医联体成员单位及其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住院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安排住院。
三、检查督导各临床科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回基层医院治疗,认真填写分级诊疗单,写明诊疗摘要、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实行检查单互认,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不定期到医联体成员单位及协议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巡诊,指导工作。
五、建立单位间定期的转诊工作联席会,每年举办联席会1-2次,征求双向转诊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转诊服务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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