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泰安市科技局的通知,现集中组织2019年以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现将有关要求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纸质结题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1)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项目任务书;(2)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3)项目任务书中有自筹资金的,需提供单位盖章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 专家评审。专家组一般由技术、管理和财务领域5名或7名专家组成,其中财务专家1人。项目负责人自行找专家评审、签字。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的人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加结题验收工作。
3.电子文档要求: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命名为“项目编号+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一个整体的PDF文件)。
二、时间要求
课题主持人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项目任务书及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科,电子文档(PDF格式)发至tyfykyk@163.com。逾期不予接收和办理。
三、其他要求
参照《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办理事项调整及延期申请,由科研科批准存档,附验收材料内;依据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对到期拒不验收的项目,取消1-3年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附件:
附件1:2022泰安市计划结题一览表.xls
附件2: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doc
附件3: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事项调整申请表.doc
科研科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