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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电动吸引器采购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浏览次数:

我院拟采购便携式电动吸引器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采购项目:便携式电动吸引器采购项目

三、技术要求

1、数量:5套;

2、极限负压值:≥0.08MPa (600mmHg);

3、负压调节范围:0.02MPa(150mmHg)~极限负压值;

4、瞬时抽气速率:≥20 L/min;

5、可用于在交通工具上或患者转运途中等缺少交流电源的情况下对病人实施抢救和护理采用交流、外接直流和机内电池三种供电方式,可反复充电,在病人转运过程中使用可直接接在救护车等交通工具的点烟器(DC12V)上;

6、配负压瓶;

7、计量设备须提供初次计量检测报告。

四、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至3月4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有参与意向的公司填写《附件一:公司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yfyzbb@126.com进行报名登记。

六、谈判时间:2022年3月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医院医学装备部一楼会议室

七、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本项需提供网站截图。

3、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报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八、谈判请携带公司全套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产品说明书、附件二:产品报价表、产品样

九、因疫情防控需要,有参加意向的厂家或经销商每家公司至多两人参加,并提供绿色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查询结果、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供不全者不得参与会议)

十、咨询电话:0538-623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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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电话:(0538)6229999  急救电话:(0538)6237120

投诉电话:(0538)6236450(工作时间)(0538)6236901(午、夜间及节假日时间)

投诉邮箱:tyfyt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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