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拟对部分医用耗材进行采购,拟采购产品清单见附件1,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27位国家医保编码,无27位编码的产品不得参加。
**2、报名公司提供产品清单,需将27位产品编码一同列在清单之上。
**3、提供的27位医保编码必须有效,能够在国家医保编码库内查询到。
**4、公司需要先把参与招标的有国家27位医保代码的产品清单以电子表格(电子表格模板:下载附件2)形式发到邮箱:tyfyybb@163.com,由医保办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报价。
**5、电子表格提供截止期限:2021年8月15日24时。
6、医院医保审核完成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审核完后转交医学装备部,医学装备部负责按照公司电子表格上留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进行通知。
医学装备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8-6236705
7、议价谈判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8:30。
二、公司需提供的资质:
(一)普通耗材:
1、非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招标需提供本公司及各级代理的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分类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以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招标需提供本公司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二)消杀类:
1、非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招标需提供本公司及各级代理的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授权书以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
2、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招标需提供本公司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特殊气体:
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招标需提供本公司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附件:拟采购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