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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

各科室:

首届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内容、标准,按照《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奖项设置

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包括基础研究奖、临床研究奖和医学科普奖。奖励项目分三个等级,分别授予一、二、三等奖,其中医学科普奖不分等级,奖励周期为每年一次。将从获得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范围

受理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鉴定或验收的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11年以后(含2011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

三、申报要求

(一)三级甲等医院、省(委)直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和大企业、部队卫生处(部)单位申报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与申报成果必须具有相关性。参评项目必须通过有科技成果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属应用研究的要经过推广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持有效益证明,在国外、省外完成的应明确产权归属。

(二)参评项目不得同时向其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进行申报。属重大项目时,应当包括子项目,并写明其中的某子项目申报、获奖情况。

(三)没有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的争议,两个以上项目整合申报的,需所有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均需要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四)科学技术项目应经过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查新检索,并由其出具查新咨询报告书。

(五)限制申报要求: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项目;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有争议未得到解决的;

(3)已获得阶段性成果奖或子项奖科技成果,申报时未如实注明者;

2.每个完成人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第一完成人限报1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纸质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科,电子版书面材料发送邮箱tyfyk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填写《2021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二)附件包括《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效益与应用证明、必要的文件或证书(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批准生产文件等)、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其中:《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完成人员页加盖单位公章;效益或应用证明应是应用一年以上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推荐书》与其附件等合订成册,应打印或复印,卷面清楚,采用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型竖装,双面印刷,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字体不得小于5号。其中有一套为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附件:

1.《2021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2.项目摘要

3.《2021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科研科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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