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泰安市科技局的通知,现集中组织2018年以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现将有关要求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纸质结题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1)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2)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注: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电子文档要求: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电子文档应建立个人压缩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PDF格式)。
二、时间要求
课题主持人于2021年5月30日前,填写2021年泰安市计划结题一览表发至tyfykyk@163.com;于6月18日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科研科,电子文档(PDF格式)发至tyfykyk@163.com。逾期不予接收和办理。
三、其他要求
参照《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办理事项调整及延期申请,由科研科批准存档,附验收材料内;依据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对到期拒不验收的项目,取消1-3年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附件:
1. 2021年泰安市计划结题一览表
2. 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
3. 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事项调整申请表
科研科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