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文件要求,医院研究决定单独成立全科医学科,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室职能、岗位及职数
1、职能(见附件)。
2、岗位及职数:负责人1名、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2名。
二、任职条件
1、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2、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三、选拔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定岗、公布岗位及职数、个人报名、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公示聘任等程序。
四、报名时间
请符合条件报名者于2019年3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申请交人事科。
五、相关政策
全科医学科属新成立科室,绩效管理办法如下:
1、享受全院平均奖。医院根据其岗位职责定期对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发放。
2、其他业务工作量的核算按医院现行管理规定执行。
人事科 医务处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