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受理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鉴定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㈠申报本奖励的项目必须通过有科技成果鉴定权限的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属应用研究的要经过推广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持有效益证明,在国外、省外完成的应明确产权归属;
㈡没有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的争议;
㈢科学技术项目应经过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查新检索,并由其出具查新咨询报告书;
㈣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项目;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有争议未得到解决的;
3.连续两年申报落选的项目,不再申报;
4.已获得阶段性成果奖或子项奖科技成果,申报时未如实注明者;
5.第一完成人限报一项,参与完成人限报二项。
三、申报材料
㈠《2018年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成果类)》(以下简称《申报书》),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与其附件《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效益与应用证明、必要的文件或证书(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批准生产文件等)、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等合订成册。
㈡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应打印或复印,卷面清楚,采用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型竖装,双面印刷,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字体不得小于5号。其中有一套为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㈢《2018年度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研科信箱:tyfykyk@163.com
四、申报时间
2018年7月7日上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在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下载。
1.《2018年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成果类)》填写说明
2.《2018年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成果类)》
3. 2018年度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点击下载通知全文及附件
科研科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