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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病房楼常开式防火门电动闭门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及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次数:

一、采购人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常开式防火门电动闭门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TSZB2012-047-1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常开式防火门电动闭门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供货。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包,A包常开式防火门电动闭门器;B电气火灾监控设备;C包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近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还应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所投设备品牌厂家(国外公司须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办事机构),需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或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保证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代理 / 经销资格证明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为投标人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地点: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老年大学沿街房)。

七、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查验。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资格预审,需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必须是原件)、国家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或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第五条要求的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原件、授权代理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红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复印件一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 景工

联系电话:0538-6236375

代理机构: 曲传波 马玉焕

联系电话:18953836770

传 真: 0538-82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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