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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次数: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2019年12月10日零时起,我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此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重、要求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统筹协调、提前部署;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紧密协作,顺利完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相关的衔接工作。根据要求,本次调整共涉及3000余条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项目。同时,此次调整重点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利于合理使用医用耗材、规范诊疗行为,以更合理的收费机制,降低耗材使用费,不断优化医疗收费构成,进一步深化医改,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供稿:财务处 作者:和兵 杨艺 编辑:和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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