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被省物价局评为“2017年山东省优秀价格监测点”。全省共有五家医院获此殊荣。
2013年7月,我院被指定为泰安市唯一一家药品价格监测点,接到药品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派物价办相关工作人员去济南参加培训。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每双月在规定的10天内完成500条药品数据的上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从2013年8月第一次上报到2017年12月,上报数据共计13500余条,每一次都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省物价局根据《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各季度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质量考核情况,对我院物价办药品监测工作情况做出充分肯定并发文对优秀价格监测点进行了通报表彰。
供稿:财务处 作者:杨艺 编辑:和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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