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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首例器官无偿捐献在我院完成

发布时间:2013-06-10 浏览次数:

省、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我院专家与梁伟家属进行深入沟通 梁伟的家人在捐献书上签字

6月7日晚,我院重症医学科患者梁伟在呼吸心跳停止后,无偿捐献出自己的肝脏,成为泰安市第一例、山东省第44例器官无偿捐献者,最终以爱心和奉献,为自己年轻的生命画了一个休止符。

梁伟是泰安市岱岳区粥店镇后陡村人,其父母、哥哥均善良而富有爱心。6月3日夜,梁伟在骑摩托车回家途中遭遇意外,脑部严重撞伤,被120急救车送至我院急诊科救治,随后入住重症医学科。因脑部外伤严重,梁伟很快被判定为脑死亡,其生命只能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着。

“孩子过去曾经无意说过,很佩服那些自愿捐献器官的人,如果有机会,自己也愿意那么做,希望能做些好事,为社会做一点点贡献。现在孩子已经不行了,与其就这样遗憾地离开,不如帮他实现自己的心愿……”梁伟的父母在悲伤之余做出了艰难的决定,愿意在孩子离开后无偿捐献出孩子的器官,以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人,让孩子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在世间延续。

6月7日上午,梁家与泰安市红十字会取得联系,表达了器官捐献的心愿。泰安市红十字会董梅、耿鹏两位工作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汇报至山东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人杨广宁一刻也不敢耽误,他们均以最快的速度驱车赶到医院。我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韩承河、副主任侯大鹏以及医务处主任房振胜、副主任刘钢等人对捐献工作给予大力协助,与家属进行了深入沟通,向省里的专家介绍病情,进行器官功能检查,确立了捐献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6月7日晚18时50分,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梁伟在韩承河、侯大鹏、刘钢等医护人员护送下进入手术室,手术室值班人员做好了充分准备,21时20分,捐献工作完成,梁伟捐献的肝脏将被移植到另一个患者体内,以延续他人生命。

在整个捐献工作中,我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协助,与梁伟的家人和山东省红十字会、泰安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一起,共同帮助梁伟实现了最后的愿望,得到红十字会的高度评价。

供稿:宣传科 作者:和树芸 孟君 摄影:孟君 编辑:和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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