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入收藏

信息公开

首页 > 依申请公开 > 正文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6-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医院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开合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工作考核组织领导,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工作考核具体落实,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

二、监督考核原则

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注重实效”的原则,按考核内容进行公正考评。坚持个别考核和听取意见相结合,以检查考核为主。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公开目录建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院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和群众评价情况等。具体考核内容是:

1、院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院务公开的组织机构、院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建立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院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评比情况。

2、人员、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情况。

3、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情况。考核卫生部、省卫生厅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重点考核对社会、对患者、对内部职工三个方面公开的具体情况。

4、便民措施及各项监督制度、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追究处理的公开情况。

5、全院职工共同关心的为题在宣传栏、院报、网站、院周会上公开的情况,以及双代会、院周会或其他会议公开情况。

院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时: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多样、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

四、考核方式和结果

考核实行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自查、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相应责任部门的负责人限期整改。

五、责任追究

医院建立院务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要把院务公开的要求纳入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建立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实施得力的院务公开工作体制。对院务公开工作领导不力的,对拒不推行院务公开制度,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职责,或在院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应按规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上一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版权所有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医院地址:中国.山东.泰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邮政编码:271000

健康服务电话:(0538)6229999  急救电话:(0538)6237120

投诉电话:(0538)6236450(工作时间)(0538)6236901(午、夜间及节假日时间)

投诉邮箱:tyfytsb@163.com

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